「103年中央機關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愛戀e世紀幸福心旅行」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103年中央機關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愛戀e世紀幸福心旅行」、各梯次活動行程及報名表各1份,請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6月3日總處給字第1030035525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辦法:
正本:
部屬機關(構)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
副本:
本部人事處
附件說明
:
(4件) 原函、實施計畫、行程表、報名表
原函
實施計畫
行程表
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