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99年11月17日修正發布。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99年11月17日修正發布,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cs.gov.tw/法規動態),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99年11月23日部退四字第0993278537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