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銓敘部函以,「辦理公務人員辦公往返途中死亡因公撫卹案件注意事項」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銓敘部函以,「辦理公務人員辦公往返途中死亡因公撫卹案件注意事項」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99年11月30日部退四字第099327681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