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本(100)年2月1日起審定通過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者,教育部僅檢發證書將不再提供證書封套。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為推動節能減紙,自本(100)年2月1日起審定通過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者,本部僅檢發證書將不再提供證書封套,請 查照。
說明:
辦法:
正本: 公私立大專校院、各軍警校院、香港校院
副本: 本部學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