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需要,本校教職員工如有共同生活之眷屬近期自國外返臺或因接觸確診者需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等期間,建請在家自主健康管理,如符合規定者得申請防疫隔離假;另相關重要提醒事項,併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大多為歐美等境外移入,留學生及學校交換生感染風險高,過去例證顯示共同生活家人之群聚感染風險亦不容忽視。請本校教職員工如有共同生活之眷屬近期自國外返臺或因接觸確診者,需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等,為使本校教職員工得安心照顧家人,並將風險杜絕於校外以確保學校群體健康,建請先行檢視是否得依法申請防疫隔離假(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防疫差勤管理因應措施供參),如未符申請規定,建議得採下列措施在家自主健康管理:
(一)教師部分:請以自假方式﹝如申請休假、補休、事假(含家庭照顧假)、病假等﹞辦理,課務部分得依本校調補課規定或遠距教學等方式辦理。
(二)職員工部分:請以自假方式﹝如申請休假、補休、事假(含家庭照顧假)、病假等﹞辦理,並由單位主管協調業務代理及支援。
二、另教育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醒各機關(構)學校注意事項,務請轉知所屬同仁知照:
(一)各機關(構)學校教職工(尤其於109年2月以後具國外旅遊史者)若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喉嚨痛等任何身體不適症狀,應戴口罩儘速前往就醫;在未確認病症前不宜再進入辦公室辦公,更不可參加會議、聚餐、社團等群聚性活動。
(二)教職員工或同居家人有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請確實遵守規定不可出門(亦不可邀請他人在家聚會或辦理活動),否則依法將被罰鍰10萬到100萬元不等並公布姓名。如為公教人員有上開行為致造成防疫缺口,損及機關(學校)聲譽,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如有委辦或承攬人員,併請業管單位轉知廠商及人員一起配合遵守。)
三、落實居家隔離及檢疫,係為共同守護家人與群眾健康,請大家一起努力,確實做好防疫工作!
人事室 敬致
109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