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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令: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自102年1月1日生效。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以臺學審字第1010234363B號令修正發布。電子檔置於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網頁之電子公告欄(網址:http://www.edu.tw/acad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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