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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校函詢有關教師升等著作期刊論文線上刊登與紙本刊登日期不同之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教育部中華民國103年01月09日臺教高(五)字第1020184947號 函

主 旨: 貴校函詢有關教師升等著作期刊論文線上刊登與紙本刊登日期不同之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
一、 復102年12月6日興人字第1020601404號函。
二、 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以下簡稱審定辦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已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或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含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或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含以光碟發行)之著作。」、同條第5款規定:「代表著作應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5年內之著作;參考著作應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7年內之著作。但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前述年限2年。」,合先敘明。
三、 所詢期刊論文線上刊登與紙本刊登日期不同之疑義,如屬含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則以線上刊登日期認定;惟如僅以紙本出版無線上刊登機制,則以紙本正式出版日期認定,故請 貴校依審定辦法第11條規定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第3點辦理。
四、 另所稱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係為數位物件識別號碼,透過DOI僅能查詢數位資料之註冊資訊,故教師升等著作即使可由DOI方式查詢其註冊碼或著作部分內容,尚難據以認定其是否符合上開規定所稱「出版公開發行」,併予敘明。

正本: 國立中興大學
副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本部高等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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