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4點、第10點經教育部修正發布。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4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20170544B號令修正發布。
條文內容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30281&KeyWordHL=&StyleType=1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4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20170544B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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