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0

主選單

請加強宣導防範機關保有之民眾個人資料被詐騙洩漏情事,確保資訊安全。

來(發)文機關:教育部
主旨: 請加強宣導防範機關保有之民眾個人資料被詐騙洩漏情事,確保資訊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政風處案轉法務部政風司99年11月22日政五字第0991113642號書函辦理。
二、邇來發生數起機關保管民眾個人資料被假冒身分之不明人士詐騙機關員工查詢回覆,致發生洩漏個資案件,恐引起當事人困擾。為避免機關同仁因疏忽不慎而擔負行政、民事或刑事責任,請適機宣導機關同仁審慎處理、利用所保管個人資料,並協調業管或資訊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規定,落實資料庫安全維護措施及定期稽核相關作為,以確保資訊安全。
三、檢附機關員工不慎洩漏民眾個資案例2則。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