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退撫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100年12月31日止一案。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有關該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100年12月31日止一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部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0年1月21日台管財三字第01000850508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暨修正後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各1份。
主旨: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有關該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100年12月31日止一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部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0年1月21日台管財三字第01000850508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暨修正後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