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檢送行政院衛生署於100年1月25日以署授疾字第099000162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之「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 查照。
說明: 依據100年1月25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0990001629號函辦理。
主旨: 檢送行政院衛生署於100年1月25日以署授疾字第099000162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之「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 查照。
說明: 依據100年1月25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0990001629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