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0

主選單

【公告】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業經內政部100年2月24日以台內移字第1000929502號修正公告,並自100年3月1日生效。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業經內政部100年2月24日以台內移字第1000929502號修正公告,並自100年3月1日生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0年2月24日台內移字第10009295022號函辦理。
二、本案修正公告申請文件表,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