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3月30日(二)上午10時至下午4時舉辦校長候選人「教師行使同意權」投票,請具投票資格教師踴躍參與投票!
110年3月30日(二)上午10時至下午4時舉辦校長候選人
「教師行使同意權」投票,請具投票資格教師踴躍參與投票!
一、依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作業細則第8點第4款規定,校長治校理念說明會辦理完竣後,依上開規定辦理本校編制內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就每一位校長候選人行使同意權。候選人以獲得領票教師3分之1以上之同意為通過。對每一候選人選票之統計至票數達到通過或不通過門檻,即停止計票,票數結果不公開,僅公告通過同意權門檻之校長候選人名單。
二、教師行使同意權結果,若通過之候選人達2人以上,由遴委會進行遴選。若通過者未達2人,則保留已獲通過之候選人資格,並應重新公告再次徵求或接受推薦校長候選人,並進行遴選,直至通過之候選人合計達2人以上為止。
三、有關教師行使同意權投票之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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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日期 |
辦理時間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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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3月30日(星期二) |
上午10:00~下午4:00 (投票結束即進行開票作業) |
校本部 親仁樓 B317會議室 |
四、本案投票作業須知等相關表件如下:
2.投票單(樣張)及範例。
3.投票場地配置圖。
五、敬請本校具投票資格之教師當日踴躍參與投票,以順利將通過同意門檻之校長候選人(須達2人以上),送請遴委會賡續進行遴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