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中央機關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愛戀e世紀幸福心旅行」補充規定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103年中央機關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愛戀e世紀幸福心旅行」補充規定,請查照轉知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報名參加。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6月19日總處給字第1030037166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
辦法:
正本: 部屬機關(構)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
副本: 本部人事處
附件說明: (2件) 原函、實施計畫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103年中央機關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愛戀e世紀幸福心旅行」補充規定,請查照轉知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報名參加。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6月19日總處給字第1030037166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
辦法:
正本: 部屬機關(構)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
副本: 本部人事處
附件說明: (2件) 原函、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