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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單位分組異地辦公整備及演練通知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分組異地辦公整備、規劃期程與應辦事項

 

壹、實施對象:本校各單位(行政及學術單位)全體同仁

貳、各階段期程及應辦事項:

 

序號

階段

規劃

期程

各單位應辦事項

提醒及重點說明

填繳表件及期限

各單位整備期

即日起~4月17日(五)

(一)進行單位人力及核心業務盤點

1.各單位應先瞭解本單位所屬人力及核心業務狀況,以利進行後續分組異地之規劃。

2.各單位盤點核心業務時效性,可區分最急迫性、急迫性及非急迫性,屬非急迫性者,於分組辦公時可暫緩辦理,以利人力調派。

3.可運用表件: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備援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之職務代理名冊(如附表1)。

請於4月17日(五)下班前將填妥之附表1(職務代理名冊)及附表2(實施分區異地辦公(原地及第二辦公)名冊)之紙本及電子檔,送(寄)人事室窗口(馬君敬專員;校內分機2102;電子郵件:chunching@ntunhs.edu.tw)協助彙整。

(二)檢視單位可運用空間及資源情形

1.檢視及盤點單位可運用空間及相關軟硬體設備情形:

(1)空間:確認單位可自行運用空間及可容納人數,如運用不同辦公場域(不同辦公室間人員部分互調)、分散於不同樓層辦公空間、與其他單位交換部分辦公場所等。

(2)資源:確認各單位可運用之軟、硬體設備,包括電腦(桌機、筆電、網路等)、電話(設定電話跟隨或可直接使用第二場地電話)等,以應分組辦公後之公務運作所需。

2.各單位請在既有可運用空間及相關資源條件下,進行分組異地辦公之規劃。

(三)依上開(一)及(二)之盤點情形,規劃所屬人員分組異地辦公

1.各單位請依核心業務之代理情形,將人員區分至少2組(含)以上,使各組均可獨立執行單位核心業務,不致因部分人力未能到班造成公務停滯或無法運作。

2.配合所盤點單位可運用空間及軟、硬體資源等,規劃人員分組異地辦公。

3.可運用表件: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備援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之實施分區異地辦公(原地及第二辦公)名冊(為利聯絡,增列電話欄位;如附表2)。

各單位演練期

即日起~4月24日(五)前

單位自行辦理演練至少一次以上

  1. 請各單位就整備期所盤點結果,規劃之分組異地辦公,自行排訂時間進行演練,以確認是否順利及是否需要再調整改善。
  2. 演練後,請依限填復「分組異地辦公演練回報表」(如附表3)。
  3. 倘因演練結果致原送附表1(職務代理名冊)及附表2(實施分區異地辦公(原地及第二辦公)名冊)有調整修改需求者,亦請併附(請用紅色字註記),以協助更新。

請於4月24日(五)下班前將填妥之附表3(分組異地辦公演練回報表)之紙本及電子檔,送(寄)人事室窗口(馬君敬專員;校內分機2102;電子郵件:chunching@ntunhs.edu.tw)協助彙整。

全校演練期

5月8日(五)全日

學校各單位統一演練

  1. 請各單位當日(全日)配合統一演練(演練前2天另以電子郵件提醒週知)。
  2. 依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備援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貳、二、(二)、1.,因應防疫需要,各分組人員非必要禁止面對面接觸,不得赴對方辦公室,改以電話、網路或其他視訊設備聯繫業務。如業務上確有需要,須經各該單位主管同意,配戴口罩後始可當面接觸。
  3. 演練時,請確依上開注意事項辦理。

當日校級長官及防疫工作小組委員等將至各單位巡視辦理情形(巡視重點在於各單位分組辦公後,人力、場地、設備及業務實際執行狀況等)。

 

 

参、檢附相關表件及資料如下:

一、附表1-職務代理名冊

二、附表2-實施分區異地辦公(原地及第二辦公室)名冊

三、附表3-分組異地辦公演練回報表

四、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備援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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